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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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号),落实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运行及信息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网站监测总体情况。7月份,全市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43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1家,政府部门网站42家。按照全国政府网站评分表标准,评分100分的部门网站28家,90分以上部门网站10家,80分以上部门网站3家,不合格网站1家。此次共抽查网站42家,抽查比例为100%,总体合格率为97.61%。
本月网站信息更新频次较高的单位有:雄关区、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农林局、卫计委、粮食局、供销社、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
从1-7月政府网站评分情况看,7月份我市政府网站检查合格率有所下降,特别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存在三个空白栏目突出问题。
(二)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信息联动发布情况。41个部门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国务院和省政府重要信息专栏,并能及时转载重要政策信息,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门户网站应开设专栏并24小时内转载重要政策信息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主要问题
(一)内容更新不及时。有的部门网站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情况仍然存在,有的单位转载、发布中国政务和甘肃政务等重要政策信息不及时。其中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未开设相关专栏;市运管局网站自2017年7月19日起未更新“中国政务”“甘肃政务”两个栏目信息内容。
(二)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部分单位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不合理,未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发布相关信息。其中雄关区、长城区、镜铁区、司法局、财政局、建设局、人防办、文广新局、卫计委、审计局、安监局、园林局、运管局、供销社、资源交易中心、公积金中心等16个部门存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设置不合理的情况。
(三)办事指南信息要素不全。一些部门网站未按要求链接“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栏目细项,存在办事指南要素类别缺失及要素内容不准确等问题。其中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综合执法局、园林局、运管局、资源交易中心等7个单位未链接相关栏目细项且办事指南要素类别不全,请各部门重视此项工作,筑牢最后一道“墙”。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信息公开及网站普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组织本部门扎实做好网站自查整改工作。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网站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
(二)完善办事指南要素。各部门要根据栏目内容需要链接“甘肃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栏目细项,为公众提供完整、准确、实用的办事指南,确保政府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对网站服务信息的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对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或办理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
(三)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目录合理完整,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按照《嘉峪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甘政办发〔2017〕104号),及时调整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公开相关信息。
(四)加强网站协同联动。按照协同联动要求,及时转载国务院及省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子站管理员要及时发布“中国政务”和“甘肃政务”两个栏目推送的信息内容,提高政府网站联动水平,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政府网站体系。并按时限要求办理“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网站信息发布水平。各区、各部门网站要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信息内容建设。规范各类栏目的信息检查周期和更新时限,定期检查网站信息内容质量,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撤销、合并重复建设和无法保证及时更新的栏目,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绩效水平。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