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2日来源:政府办公室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恢复默认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70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服务体系,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要工作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方面

  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重点清理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各区、各部门要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认真梳理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力度,并及时公开清理、取消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等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二要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凡有行政执法权力的部门都要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特别要加强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三要加快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发改、教育、科技、工信、公安、农林、文化新闻出版、卫生、计生、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要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要大力推进决策公开。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各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资金流向。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推进本部门、单位行政经费、“三公”经费公开的力度;扎实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抓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作为重点,切实抓好这些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要做好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市国土局要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市农林局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二要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市房管局要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推进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三要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房管局要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四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要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五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要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市教育局要采用多种形式,将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情况,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等工作及时公布。市科技局要建立健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市卫生局要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市人社局要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一要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市环保局要加快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二要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要依法公开食品药品生产的专项检查、整治、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公开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三要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监测、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除依法保密的内容外,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四要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发改、监察、工信、农林、文化、卫生、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五要主动公开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各环节信息。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逐项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2014年10月底,要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二)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各区、各部门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四)强化机制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区、各有关单位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要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各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涉及我市重要工作部署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三是加强各部门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区、各部门要着力建设基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府信息发布新渠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区、各部门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 #turnpagefl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