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5日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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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第61号
题目:关于加强我市废旧物品监管力度,推进市区内废旧物资交易网点入驻集中交易市场的提案
提案者:九三学社嘉峪关市委员会
主办单位:商务局
答复: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鼓励旧货市场规范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为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2014年,在嘉东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了再生资源产业园(包括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旧货交易中心、报废汽车拆解中心、旧家电拆解中心和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其中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申请省级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建设各类面积不等的交易大棚(堆场)67个、综合交易服务大楼1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为加快推进以标准化回收站点、分拣加工中心、集散市场为重点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相关法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甘肃省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办法》已颁布实施。《办法》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了商务、发改、工信、工商、公安、环保、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的职责。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二是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项目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全力协助旧货交易中心、报废汽车拆解中心项目业主做好前期各项工作,早日开工建设。引导相关企业采用多种合作方式建设旧家电拆解中心。
三是引导再生资源经营企业入驻交易市场。做好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宣传、招商等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招商政策。鼓励、引导现有再生资源经营企业、个体经商户逐步搬迁至市场内集中交易。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给予大力扶持。
四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回收站点。